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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4-02-24 10:30:04

各系:

根据工大学生处通知,我院学工办现将2013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国家助学金分三档: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根据学生处《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我院2013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名额为271人。各系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并按规定缴费注册;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生活俭朴,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感恩社会;

4.在上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013级学生现未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优先;

6.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优先申请一等助学金:

①无抚养人或父母去世,本人无任何经济来源者;

②父母一方亡故、残疾或因病长期卧床,无固定收入,本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者。

三、评审流程

  1. 11月9日-11月11日,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太原理工大学2013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同时交送成绩单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2. 11月12日上午9点之前,辅导员将推荐受助学生名单及相应材料上交学院学工办史圣洁老师处,由学院进行审核并建立备查档案。
  3. 11月12日学院审核。同时自认为家庭困难,但是班级没有推荐的同学可以将自荐材料于12日当天上交于史圣洁老师处。
  4. 11月13日-11月15日,学院学工办组织通过学院审核的被推荐学生登陆太原理工大学“国家奖助学金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资料录入和提交。
  5. 11月16-11月20日学院将推荐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的公示。
  6. 11月21日,学院学工办将《国家助学金候选学生情况汇总表》报送学生处

四、材料报送说明

1、二、三、四年级学生

(1).学生个人申请书、成绩单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1份,纸质版);

(2).2013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1份,纸质版)。

一年级学生

  1. 学生个人申请书、高考成绩、贫困证明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1份,纸质版))。
  2. 2013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1份,纸质版)。

五、工作要求

1.各班主任、辅导员要精心安排,严格要求,严把标准,务必高度重视并认真完成此项工作。

2.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知情权,通知内容务必宣传到人。辅导员(班主任)应召开专门班会,认真宣讲国家助学金政策,使学生深刻体会到党和国家无微不至的关怀与爱护。

3.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审核;要做到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有争议的人选要认真复核;评选过程须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程序。

4.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国家助学金的评审,要对国画、油画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5.各辅导员要提高助学金评选质量,如果各辅导员评选推荐的学生,经审核不符合要求,学院将直接取消,不再增补,名额将调整至评选质量高的系。

6.各辅导员要充分利用评选工作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把评选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助学金评选的育人作用。

附件1:2013年各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情况表

附件2:太原理工大学2013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学工办

2013年11月8日